为加强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传导和全域全要素管理,建立三维领域的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制度,实现三维空间的自动化合规审查,让城市设计意图在城市规划、审批、管理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赋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特颁布实施福清市三维领域规划辅助决策系列制度规定,形成“1+4”的总体框架,为福清市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的全生命周期实施管理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1”是指《福清市三维规划辅助决策全生命周期实施管理规定(试行)》。
“4”是指《福清市规划编制阶段三维盒子传导与数据更新指南(试行)》、《福清市建设用地带“三张图”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试行)》、《福清市房建类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电子报审暨智慧审批工作导则(试行)》、《福清市中心城区实景三维模型数据更新入库技术规定(试行)》等。
《福清市三维领域规划辅助决策制度规定汇编》电子文档下载地址:制度规定汇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