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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建筑退线的有关规定

 融规〔2015287号            

 

关于建筑退线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筑退线的规定,建筑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消防、抗震、防灾、防汛和安全、景观、环保等各方面的规范以及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要求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要求

(一)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

1元洪路、清荣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20米以上,大型的商业建筑及人流大的公共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30米以上。

2清盛大道道路红线宽度55米,福政大道道路红线宽度50米,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10米以上,大型的公建项目后退25米以上。

3龙江南路、清繁大道等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55米,融宽环路道路红线宽度55米,两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5米以上,其中两侧的绿化带控制20米;

4火车站站前迎宾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50米,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5米以上。

5福通大道、福人大道、福和大道、福百大道、福业大道、福俱大道、福兴大道(洪宽大道),大型的公共建筑项目后退道路红线20米以上。其中福和大道(清荣大道至清盛大道段)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5米,福百大道(清荣大道至清盛大道段)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5米以上。

6元华路城区段(龙山顶至弥勒岩)道路红线宽度56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20米以上,其中两侧的绿化带控制15米。

7大真线城区段(1)玉融大道至霞楼段道路红线控制宽度50米,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10米以上;(2)霞楼至安民段道路红线宽度55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5米以上。

8福厦公路道路红线宽度55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20米以上,其中两侧绿化带控制15米。

9宽度为40米以下的道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退让。

(二)福清城市域规划道路两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

1324国道(福厦公路)福清段:道路红线宽度按55米控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其中两侧绿化带控制15米。

2真大公路:道路红线宽度56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其中两侧的绿化带控制15米。

3海城公路:道路红线56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其中两侧的绿化带控制10米。

4新江公路(新厝-东阴岛)道路红线宽度4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

真大公路、元华路、海城公路、新江公路的两侧用地如果是工业项目,建通透式围墙,应后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厂房、办公楼、阳台不得面向道路直接敞开。如果两侧是大型公共建筑或商业建筑等应在上述规定的退距基础上再增加10米。上述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原则不安排个人住宅建设用地。

5龙田-江镜,渔溪-龙田等一批县级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从现状路沿起算),镇及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10米(以现状路沿起算),道路穿过镇、村按镇、村规划设计要求后退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旧大真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10米(从现状路沿起算)。

6旅游线路要求如下:

(1)宏路福厦路十字路口-石竹山道路红线宽度30米,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10米;

(2)东福庐(甘厝口-少林寺森林公园)道路红线宽度36米,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5米;

(3)福厦线路口-上张、联华、侨丰-黄檗寺,道路红线宽度26米,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5米;

(4)高牛公路道路红线宽56米。建筑红线后退不少于5米。

7201省道,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两侧各预留15米绿化带。

(三)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建筑退让道路的要求

1福厦高速公路:从路基边沟外侧起各退50米作为控制用地,出入口路沿两侧各50米为控制用地。

2高速公路(渔溪-东瀚)、江阴支线,两侧建筑退让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或高架路段上部结构外边线不少于30米。

(四)铁路两侧的退线要求

沿铁路两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铁路内部的管理配套用房除外):

1与铁路运营无关的新建建筑退让最近一道铁轨的距离,高速铁路不少于50米,铁路干线不少于20米,铁路支线和专用线不少于15米。

2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控制保护区范围如下:

(1)地面线路和地面车站,高架线路和高架车站,退让结构边线外侧30米以上。

(2)地下线路(隧道)和地下车站,退让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以上。

(3)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退让建、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10米以上。

(4)过江、河隧道,退让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以上。

3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为不少于15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放养牲畜、告知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望的树木等职务,不得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它有害物质。

二、建筑退让绿地规划绿线的要求

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隔离带控制线、绿地绿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绿地宽度超过10米时,建筑最少后退绿化带5米。

三、建筑退让电力线的要求

在电力线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其它建(构)物。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退伸缩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段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一)1-10千伏,5米以上;

(二)35-110千伏,10米以上;

(三)220千伏,15米以上;

(四)500千伏,20米以上。

在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

四、建筑控制线退让蓝线要求

(一)水库、渠道、堤防两旁从其边缘退距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库大坝脚向外延伸不小于50米(小型)到300米(大中型);(2)渠道的外坡脚以不小于6米,江海堤防内堤脚以外不小于6米,已有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应退步拆除。

(二)建筑控制线退让城市防洪堤,除有关专业规定外,退让城市防洪堤脚不得小于6米。

(三)沿河道规划蓝线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除另有规定外,其后退8米以上(含8米)宽度的河道规划蓝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后退其余河道规划蓝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四)城区内“一江三溪”河道行洪范围及河道两岸防洪路、堤建设及用地的管理:

1龙江:东张小岸水坝至玉融桥、河道设计防洪宽度为160米;玉融桥至南门桥段,河道设计防洪宽度为110-160米;南门桥至利桥段,河道设计防洪宽度为160-220米,以上两岸预留方鸿路、堤建设用地各30米。利桥至猪母湾段,河道防洪宽度为220米,两岸预留防洪路、堤建设用地各50米。

2太城溪河段,河道设计防洪宽度为80米,两岸预留防洪路、堤建设用地各20米。

3虎溪河段,河道设计防洪宽度为50米,虎溪从龙溪支流与虎溪交汇处至清荣大道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60米范围陆域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4大北溪河段,河道设计行洪宽度为50米,两岸预留防洪路、堤建设用地各20米。

(五)东张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东张水库区水域及其冬眠以水库大坝(含大坝)和环湖路(不含路)为界),西北面、南面以海拔56米等高线(罗基标高)为界范围内的陆域。

(六)闽江调水工程管线,以中线管桩为中心,两侧各后退15米为控制线。

五、建筑退让文物保护规划紫线的要求

文物划定保护范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及性质不相符的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不小于50米。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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