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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溪壹号领郡项目局部建筑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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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自然公示〔2025〕177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溪壹号领郡项目局部

建筑方案调整的公示

 

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观溪壹号领郡项目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用地面积43613㎡容积率:>=2.0 ,<=3.0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观溪壹号领郡项目建筑方案变更,具体如下:

1#楼22层建筑功能由办公调整为配套会议用房,层高调整为7米,建筑高度调整为96.2米,建筑立面相应调整。经上述调整,整体总平面图布局、指标数据相应变更,具体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上述改造建筑方案变更审批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进行项目建筑方案变更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告宣传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7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5301092;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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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拟调整总平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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