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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新众丰房地产有限公司锦颐华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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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自然公示〔2025〕149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

新众丰房地产有限公司锦颐华庭项目

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福州新众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颐华庭项目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用地面积24191平方米,容积率2.3844。现福州新众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锦颐华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具体情况: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338个调整为342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上述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将拟调整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7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5301092;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

 

附件:锦颐华庭项目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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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公示总平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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