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路街道林芬、李乃珍申请危房改造事宜的函
时间:2025年04月03日11:41
浏览:112次
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芬、李乃珍申请危房改造事宜的函
由你街道综合审查符合条件上报的林芬、李乃珍私有危房改造资料收悉,根据《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及补充规定,经我局复核,符合规定要求。你街道可据此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并将审批情况在公示栏公示。危房改造户在动工前需由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办理放样及±0 验线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已复核的危房改造名单及主要情况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 |||||
| 已复核的危房改造名单 | ||||
申请人 | 危房改造地点 | 身份证号码 | 建筑 | 建筑 | 建筑 |
林芬 李乃珍 | 宏路街道宏路村 | 350127********1224 350127********1229 | 106.96m2 | 213.92m2 | 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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