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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溪壹号领郡项目设计方案局部优化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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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自然公示〔2025〕12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溪壹号领郡项目设计方案

局部优化调整的公示

 

相关利益人

福建宏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溪壹号领郡项目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实际用地面积43613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申请拟将项目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如下:

1.A1#楼中间户首层入户门廊向南增加2米,三层、四层平面布局微调。

2.地下室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地下二层建筑面积减少,总体车位折算后数量不变,满足规范配建标准。

3.2#楼北侧道路布局优化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总体规划布局、指标数据等均相应变更。(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项目总平优化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局将该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5301092;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

 

附件:拟调整总平面图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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