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东方天成置业有限公司东方大院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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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东方天成置业有限公司东方大院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福清东方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大院1#-3#、5-1#、5-2#、6-1#、6-2#及整区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现该公司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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